黄埔区老人院2021年度社会工作服务购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1/12
来源:
黄埔区老人院2021年度社会工作服务购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西门四楼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文件编号:GDZH-2021-0099
(二)项目名称:黄埔区老人院2021年度社会工作服务购买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1200000.00元/年
(五)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200000.00元/年
(六)服务时数:最低服务时数:14790小时/年
(七)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黄埔区老人院2021年度社会工作服务购买项目
2.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品目类别:C190299其他社会服务
2)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黄埔区老人院2021年度社会工作服务购买项目。
数量:1项
服务期限:一年一周期
注:详细要求请参阅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八)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一周期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为准;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列证明之一为准:
a.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或鉴证的含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年度由连续12个历月构成,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b.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c.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最近一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d.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如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3)供应商应当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具有相关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为准(可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最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和最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免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准。(如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该项行政罚款达到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如果该行政罚款所属的行业行政部门、行政区域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最低的为准)。如无重大违法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包组)的报价;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组)的报价)。(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任何记录名单之一;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 已按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以上时间的起始计算点均为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西门四楼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西门四楼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1年11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西门四楼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4.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召开答疑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黄埔区老人院(广州市黄埔区福利院)
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港湾西路70号
联系方式:钟工 020-822829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西门四楼
联系方式:020-316098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小姐
电 话:020-31609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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