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生活区修缮改造-基础装修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2/24
来源:
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某部生活区修缮改造-基础装修项目
(2021-JWHJNH-G1004)
招
标
公
告
招标单位: |
某部直属工作处 |
招标代理: |
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日 期: |
2021年12月 |
招 标 公 告
某部生活区修缮改造-基础装修项目(项目编号:2021-JWHJNH-G1004)资金已落实,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现拟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工程名称: 某部生活区修缮改造-基础装修项目
项目编号: 2021-JWHJNH-G1004
二、招标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某部直属工作处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20-3719919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3826402530
招标监督机构: 某部组织纪检处
监督电话: 020-37199213
三、建设地点:广东省深圳市
四、项目概况:改造面积约5582平方米,总投资约200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改造面积5582平方米,总投资约200万元。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及相应计价说明、招标图纸及有关资料说明等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975760.88元。
六、公告发布日期、办理投标登记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30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至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西门4楼428室办理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注:(1)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委托代理情况下提供,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③已签章的《踏勘施工现场回执》(格式见附件)
(2)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1月13日1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2年1月13日10时30分。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西门4楼428室。
- 开标开始时间:2022年1月13日10时30分。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西门4楼428室。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七、考虑到本工程施工点比较分散、有些位置施工难度较大,供应商应充分重视踏勘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踏勘施工现场由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上述各人员与投标文件中投入的人员要一致),携带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以上人员身份证原件于本项目报名期间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联系项目现场采购人(徐先生,联系电话:13727061901)后前往施工现场进行踏勘并签署《踏勘施工现场回执》。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小型项目选择此项);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投标人持有招标单位已签字或盖章的“踏勘施工现场回执”(详见附件3)。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八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本项目下所有公告、修改或补充均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及采购代理网站(http://gdzhiheng.ztouch-make-hn-16213.shushang-z.cn/index.html)网站网站发布。
十、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二、本项目投标文件全部为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某部组织纪检处
异议受理电话: 020-37199213
十四、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8.其他(由招标人依法添加)。
招标人:某部直属工作处
招标代理名称: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按照国家规定开展项目交付,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贵单位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第 号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注:按提供的格式或使用从工商管理部门购买的格式填写。
后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附件3:
踏勘施工现场回执
项目名称:某部生活区修缮改造-基础装修项目
项目编号:2021-JWHJNH-G1004
承建商(盖章):
踏勘时间 |
参与踏勘现场人员及身份证号码 |
招标单位代表签名 |
年 月 日 |
项目经理/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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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盖章):某部直属工作处
注:本表由承建商打印二份带去施工现场,签名盖章后采购人及供应商各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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