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洲思亲楼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22/05/06
来源: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小洲经济联合社 现对小洲思亲楼建设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小洲思亲楼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GDZH-2022-0018
二、招标人: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小洲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工 联系电话:020-3160985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小洲经济联合社
监督电话:020-8922088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小洲
四、项目概况:小洲思亲楼建设工程规划用地面积3063.2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817.90平方米,共4层(基础设计考虑5层荷载),总建筑面积3198.35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范围)、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范围)、规模:小洲思亲楼建设工程规划用地面积3063.2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817.90平方米,共4层(基础设计考虑5层荷载),总建筑面积3198.35平方米(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
3、承包方式:本项目的工程承包价是由承包人按招标文件及图纸的承包内容、承包范围和工程量清单的规定,采用总价包干计价方法,根据承包人自身的条件和能力,结合工程现场实际情况(考虑风险),除发包人对原设计要求或同意变更外,承包人必须按本承包价进行按图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等总价包干。
4、质量标准:合格。
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自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后150日历天内完成。
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864,781.66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投标登记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31日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投标登记日期: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1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投标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西门四楼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登记注意事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需亲自到现场投标登记,投标登记时需提供的有关证件(加盖公章)如下:
①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
②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⑤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投标登记需与投标文件一致,否则会导致投标无效;
⑥拟委派项目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复印件,项目专职安全员投标登记需与投标文件一致,否则会导致投标无效;
⑦拟委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投标登记需与投标文件一致,否则会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登记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资格审查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
3、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5月31日上午09时00分;
截止时间:2022年5月31日上午0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西门四楼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开标开始时间:2022年5月31日上午09时30分。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登记成功的同时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手续,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手续成功办理后,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发出招标文件电子版供投标人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4009.html)
11、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为投标无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gdzhiheng.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小洲经济联合社
异议受理电话:020-89220883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小洲瀛洲北路68号
十五、本公告在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gdzhiheng.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十七、《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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