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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市工贸学院电力配套设施维护维修经费项目监理
发布时间:
2020/11/23
来源:
公司内部
市工贸学院电力配套设施维护维修经费项目监理 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机构”)受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市工贸学院电力配套设施维护维修经费项目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 采购项目编号:GDZH-2020-0118-1
- 采购项目名称:市工贸学院电力配套设施维护维修经费项目监理
三、采购预算:11.76万元(暂定价,最终以市财局批复的工程预算为准)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工程名称:市工贸学院电力配套设施维护维修经费项目监理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建设规模(采购范围):详见用户需求书
4、建设地点: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校内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供应商代表被授权有效;
3、供应商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4、供应商必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5、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
6、供应商已按照磋商公告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六、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按以下要求提供原件核对,资料完整及核对原件无误后方可购买磋商文件。报名资料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
2、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1月23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西门四楼)现场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 月2日14:30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西门四楼会议室)
九、磋商时间:2020年12月 2日14:30
十、磋商地点: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西门四楼会议室)
十一、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投标文件份数:1正3副。
十三、投标有效期:90天。
十四、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五、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dzhiheng.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发布。
十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
联 系 人:梁老师
电 话:020-86087636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636号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黄小姐
电 话:020-31609853
邮 箱:m15710716013@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3号研发楼西门四楼
邮 编:510700
采 购 人: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11月23 日
附件: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文件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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